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全国统一性的职业准入性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凡符合条件经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国家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目的是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方法采用A、B、C、X四种题型,以多选题为代表的客观性试题有很多。多选试题的类型不同,但试题的基本结构大致相同。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点此查看>>>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采用A、B、C、X四种题型,以多选题为代表的客观性试题有很多。多选试题的类型不同,但试题的基本结构大致相同。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是试题的主体;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固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