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政策调整,我县部分军人校园保安转岗,为充实校园保安队伍,提高校园保安整体素质,严控用人关,。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热爱党,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曾因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吊销保安资格证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提交报名资料地点:长沙县星沙天华中路122号星大花园1007室(天华路与开元路交界处),请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

6、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1.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不超过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验证。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1.由内保大队负责聘请专业体育老师,教育局安保中心负责现场监督,在指定的田径场进行体能测试,并做好现场医疗救助,防止意外;测试成绩存档。

1.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企事业职工入职体检》标准,凭体检医院盖有合格公章的体检报告为准。

2.凡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检、笔试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或体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或笔试、面试、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合格者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所有拟录用人员到长沙市警察学校参加为期两周(8月13日-8月24日)的岗位技能培训及保安从业资格证的考试。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终止拟录用人员资格。

培训及保安员证考试合格后由长沙信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安排到学校、幼儿园试用两个月,试用合格继续留用,不合格者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