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1份(附表2);②个人简历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其他此次招聘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可在进入面试环节后补交);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有本人出具的委托书。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于8月下旬在成都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www.cdht.gov.cn/)上公布。

2.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下调开考比例或者调减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它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1.专业考试。根据各岗位特点及需求,专业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减相应招聘岗位,并确定最低录取分数。

按高分到低分(总成绩不低于70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相关要求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派驻基层合理和社会事业局纪检监察专员028-82829536。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咨询电话:028-82829210(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028-85187462(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