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的人员及工作关系仍在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的形式。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或调整计划)依成绩按2:1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入围人员,参考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考察。

入围业务能力考察的考生在所报考岗位进行考察,考察期为7天(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工作态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沟通协调能力等。根据招聘职数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考察成绩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围资格,空缺职位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笔试、业务能力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院内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编外派遣合同。

2、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