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2、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重复或多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2015年以来报考本县事业单位被聘用后放弃的人员或参加本县招聘考试弄虚作假被处理人员,都不得报考。

公开招聘公告在邵阳县政府网(http://www.syx.gov.cn)上发布,并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公示栏张贴公布。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拍照。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或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登记表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邵阳县卫计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所报岗位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6、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并公示。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进行公告。

7、报考者于2018年9月6日至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卫计局人事股(原县计生局办公楼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分值100分,考试范围为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为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分值100分,采取技能操作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各岗位面试方式见附表1,具体面试时间及办法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以上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知道体检结论三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4、因医学原因,正在怀孕的考生没有完成体检工作,暂缓聘用,待分娩期满一个月后,继续开展体检、政审等工作,对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后,由县卫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实施。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已就业人员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邵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举报电话:0739-6820515。

1、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3、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异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必须自觉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4、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