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惠爱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州市惠爱医院(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是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精神、心理及相关疾病的防治与康复治疗;负责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各种精神疾患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国家指定药物的临床试验等任务;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精神医学、医学心理学的临床教学和华南地区精神科医生专业培训工作;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患防治知识。

医院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白鹅潭畔,由美国基督教长老会教会医生嘉约翰(Dr.J.G.Kerr)始建于1898年,被纳入“中华之最”系列,是华南地区唯一集医、教、研、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脑病专科医院、国家第一批指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同时也是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培养点和广东省博士后实践创业基地;精神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神志病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

医院编制床位1920张,院区划分为芳村总院、江村院区及荔湾门诊部三区,开设有神经内科、神经外科、ICU、普通精神科、中医科、早期干预科、老年科、儿童精神科、社区精神科、康复科、睡眠障碍科、临床心理科、物质依赖科和司法鉴定所以及国家临床药理基地等部门。现有职工1200余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900余人,高中级职称人员500余人,硕士、博士学历2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近30人。

伴随技术队伍和实验设备的不断完善,我院多次被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服务单位”称号,被广东省卫生厅评为“白求恩式先进集体”和“百家文明医院”。秉承“精诚惠爱”的院训,医院以病人为中心,携手各界英才,提供持续优质、高效的精神卫生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和重返社会。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018年毕业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gzmed.gov.cn)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http://59.41.9.72:8088/zhaopin/,也可直接登录该网站),在“应聘者入口”注册用户名后登录,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5)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惠爱医院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月29日中午12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7月29中午12:00时至7月31日23:00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考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包含笔试面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2018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6、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博士不需参加笔试,但需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高级职称可不参加笔试,但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要求初、中级职称的,高级职称人员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8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学生证和成绩单或在校在读证明)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根据岗位要求,临床护理岗位的面试包括面谈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面试得分为两个环节总得分,每个环节各占50%,其他岗位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的,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要求,以及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人员类型、其他要求等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34403827,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4403826、8108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