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社区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本次招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福利待遇与人事管理按照荔湾区委组织部的文件规定执行。

2018年8月8日起,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填写《荔湾区彩虹街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理论、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由街党政办公室成员负责对面试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七)确定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八)体检。组织拟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