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一般约2个月招聘面试一次,8月初已进行了一次面试,并以此类推。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驾驶执照的优先,复退转军人优先,);男性可放宽至高中和中专以上学历,复退转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有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2)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此两证必须要有原件)、户口本(外地户口可先提供复印件)、驾驶执照、复转军人证(此两证有即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2)(3)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好(附上电子证件照)发送至邮箱xncgzp@163.com(面试前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由兴宁区城管执法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工资标准根据《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外聘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专项工作补贴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学历和岗位等级确定,绩效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类别确定。按学历分为两档,本科及以上(辅助执法类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行1档工资标准1600元+绩效600元+专项工作补贴400元;放宽学历要求的执行2档工资标准1400元+绩效600元+专项工作补贴400元。外聘人员工作满2年,且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晋升一个岗位等级,每晋升一个岗位等级工资加100元,等级晋升有满2年和满4年两次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