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是您报考事业单位路上最得力的帮手,我们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希望通过每天的小练习,能够提升考生们的实践信心以及了解自我对于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以便调整复习方法和复习进度。

    1. 公文的法定性体现在:公文的制作者是(    ),读者是(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文的法定性。公文的作者是法定的,大多数公文都是以机关的名义制发,少数公文(如命令、议案等)以领导人的名义制发。需要注意的是,公文一般由秘书或业务部门人员起草,这些人员不能视为公文的法定作者,他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已。公文还有特定的读者,也就是主送及抄送单位的相关人员,这种特定性也是其他文体所不具备的。

    2. 下列关于公文的叙述,错误的是(    )。

    A. 公文的组成部分是确定的,不能随意更换增删

    B. 公文的文面格式是统一规定的

    C. 印发公文的格式是确定的,规范的

    D. 公文的成文日期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更改的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文的格式。

    公文文面格式具有规范性和确定性的特点。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公文的组成部分是确定的,不能随意更换增删;公文的文面格式是有统一规定的,各级机关、单位、团体都必须按确定的、规范的格式撰制、印发公文。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提高公文处理和公文写作的质量和效率。而公文的成文日期则是会议讨论通过或者是领导人签发的日期,所以不一定确定日期。

    3. 决议与决定共有的作用是(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决议与决定共有的作用。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议与决定都带有决策性质,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受文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因而两者都有指令性作用。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文管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5. 下列不属于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文办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A项,签收属于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