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已发布,随着公告的发布其他招考工作也即将开展。本次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13人。下面华图事业单位招考网就2017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中考生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解读,以便广大考生及时阅读报考。

    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69家,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13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计划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3.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对象为:参加上虞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上虞区行政区域内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的,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对象为:上虞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上虞区生源(指高考生源户口地为上虞)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复读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9月19日至1999年9月19日期间出生,特殊要求说明的除外)。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具体详见附件1)。

    4.招聘岗位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要求的,统一截止到2017年9月19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5.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