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湖北省举行的人社厅新闻通气会召开,湖北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成为全国第一份涉及全面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落地”文件。

  日前,湖北省举行的人社厅新闻通气会召开,湖北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成为全国第一份涉及全面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落地”文件。《意见》指出,湖北省将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实行公务员制度。从事生产经管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应当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转换工作。

  《意见》指出,我省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要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的用人活力。

  《意见》明确提出将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确定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类别和等级比例标准。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强化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岗位聘期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核定岗位异动情况。

  《意见》还指出,重点研究激励高端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探索调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进程。同时研究制定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服务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和引导人才到一线等特殊需要,建立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向基层、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流动的激励机制。

  目前,我省共有事业单位3万多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110万人,汇集了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意见》在目标任务中,率先提出“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决定配置的人事管理体制”。

  到2015年,全面建立聘用合同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解聘辞聘制度;重点推进公开招聘制度的规范化;初步形成较完善的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到2020年,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