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kzp.mof.gov.cn;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缴费。

  (四)报名缴费。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试费,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字〔2015〕133号),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为经济法基础35元,初级会计实务35元。另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每人每科6元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