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生包括2018年本市各类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的本市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纳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 逾期不再受理。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6月10日前统计完毕。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查询。

  江苏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南京考区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1、提供本市户籍证或居住证;2、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市学校毕业证书;3、在校学生持本市学校学籍证明及学生证。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