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1、报考中级资格的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1、登录报名网址,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上传符合条件的电子登记照片,按属地化原则选择其工作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报名。

  2、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打印《报名信息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到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确认成功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直接在网上完成报名和缴费。

  市直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点在市会计管理局(河北路27号)会计人员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19-8671937。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由各县市区会计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