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8年4月2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和填报信息时要求绑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后期关注由网报系统发送的报名相关短信提醒。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报名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专业阶段合格证或全科合格证照片,照片不合格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生上传的照片将由各考区审核,考生缴费成功并不代表报名成功,照片上传后务必查询照片审核状态,如照片状态显示“已通过”,表示照片合格;显示“未审核”,表示照片暂未经审核,请稍后再查询;照片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表示照片不合格,需尽快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直至照片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或老考生更换照片,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调整好的合格照片电子档到所选考区范围内的考办(详见文末湖北省各级考办信息汇总表)现场采集。

  全省各级考办在报名期间(2017年4月2日至4月28日)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1.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省考办或市(州)考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无需补录毕业证书编号,其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8月15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所选考区范围内考办进行审核。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且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含照片审核、学历认证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根据近年来武汉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不足的情况,为保证武汉考区会计科目考试顺利完成,2018年武汉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018年10月14日08:30—11:30、13:30—16:30。省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武汉考区的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8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8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行购买。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7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0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再下载打印,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12月中下旬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考区考办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时所选择的领取地申领。

  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具体申领事宜请以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hbicpa.org.cn/)公布的当年合格证发放通知为准,届时敬请关注。请务必注意合格证申领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具体规定。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咨询省考办电话027-8783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