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面试将与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一并进行。请您于2018年1月11日(您心理测试的开始时间已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您,届时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到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918号)3号楼12层1203或1205教室集合并准备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约75分钟。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延缓派遣人员另须携带延缓派遣证明;

  出国留学人员须携带学历认证材料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注:如出国留学人员尚未取得相关认证材料,须在2018年7月左右报道前提交相关材料)。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者,则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的录用资格。

  通过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参加12日或13日其中1天的面试,具体于11日资格复审后当场告知。

  如能参加,请于12月23日11:00前回复“姓名、专业、是否参加”到通知的手机号码,或致电021-20897352。12月24日后如需咨询请致电021-20897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