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生不在招聘范围;

注:(1)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报到证未获得者可携带学信网关于本人学籍的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证明;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过但还未取得证书者需出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下载的合格证明;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和参考书进行备课,分学科说课。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与招聘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委托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人事关系。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正式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列支,同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

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方式,确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试考核合格者,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暂签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予以续聘,未能取得的不再续聘。

1、出现空缺岗位的,在报考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或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