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具备 (应届毕业生可暂凭 合格证明),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为参加面试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的对象。

面试包括现场命题简笔画(占面试成绩20%)、自选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20%)和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60%)。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试课准备6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简笔画、自选才艺各5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放弃考试各环节 的,其空缺位均不递补。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加试方法另行确定,以成绩高者入围)。

择岗前公布相关幼儿园学科岗位,体检合格者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定岗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岗位确认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2.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