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 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 计划和教育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河北巨鹿中学(40人)、巨鹿县第二中学(30人)、巨鹿县实验中学(30人)。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1、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或本人虽系外地户籍,家庭成员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3、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初中或高中 书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目前尚未取得 证书的报名人员,一旦受聘,本人须承诺自受聘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试用期满不予办理正式(转正)聘用手续。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13日。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 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过但还未取得证书者需出具在中小学 下载的合格证明),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

4、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审核,经审查合格者,填写《巨鹿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费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列支。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