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县直学校教学实际需求,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为县直高中、县直初中、县直小学公开选招部分教师,特制定选招《实施方案》如下:保定华图0312-5858129   教师交流群421895787     课程推荐

  本次从乡镇中小学共选招86人,各学段选招人数如下:

  1.县直高中选招教师32名,其中中文1人、数学7人、物理4人、生物1人、体育2人、美术2人、、地理5人、历史1人、信息6人、舞蹈1人。根据第二中学、职教中心学科需求设岗。

  2.县直初中选招教师33名,其中语文8人、数学7人、英语6人、物理1人,生物1人、体育7人、、信息2人。根据实验中学、第五中学学科需求设岗。

  3、县直小学选招教师21人,其中语文9人、数学10人、美术1人、信息1人。根据四所县直小学学科需求设岗。

  报考人员须为乡镇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乡镇任教满五年以上(2013年12月底前开始在本乡镇工作)。在近五年年终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音、体、美、微机学科教师近八年年终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报考高中教师者不受优秀限制;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忠诚教育事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勤勉务实,师德优秀,具有良好品德。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相同或任教所报学科满五年以上;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相同或在初中任教所报学科满五年以上;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相同。报考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工作不积极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教学成绩不理想的、组织学生搞有偿家教的,列入诚信负面清单的。

  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选招,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2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教学、新课程改革及人文知识、国学知识等。

  县直高中、初中、小学三学段分别根据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报考县直高中且兼报县直初中者,选岗时先按高中选岗、未录用者再和只报初中教师一起按所报学科按成绩由高到低选录。

  1、8月7日-12日将《方案》在人事股公共邮箱公告,并通知各中心校长及县直学校校长,及时传达到全体教师。

  乡镇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在本乡校任教时间、任教学科及年限、近五年考核优秀次数、是否组织有偿家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要求乡镇总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本人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前先将《准考证》中本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报考学段(单位)、报考学科(岗位)栏目填写完整。场次及座位号由教育局统一填写,并将两张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粘贴在《准考证》上。

  1、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学段、学科、名额按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自选本学段学校岗位。选报高中且兼报初中教师,在选岗时先按高中选岗、未录用者再和只报初中教师一起按成绩由高到低选录。

  当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除有相关规定外,依次按照第一学历高者、年龄大者、在本乡镇任教时间长者、近五年考核优秀次数多者确定选聘人选。

  本次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成立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志杰同志为组长,教育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报名审核考务工作,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人数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一)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