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补范围、对象和条件

  增补对象、范围、条件同《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中的招聘对象、范围和招聘条件。

  从市环保局2018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中经过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等主要环节落选的人员中,按所需岗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增补10名辅助人员。

  增补人员确定后,按照《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中规定进行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增补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增补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