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东丽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8年8月6日开始,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报考资格证书、报名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2018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给予落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