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3.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8月11日至2000年8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1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教育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或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下午14:30至17:30。地点是威县仲夷小学。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与面试安排一同公布。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威县党政门户网(www.weixian.gov.cn)公布。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和威县党政门户网公布。

  成绩采用百分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及地点、体检安排通知均在威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weixi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名次向后顺延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