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18年8月8日下午2:00-5:30(本县居住考生也可在此时间前自行安排时间复审);

  参加国考并在2018年上半年申请认定的考生,如果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还没有领取到手,也须复审,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申请页查询已经分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具体方法自行解决,教育局不负责解释),到现场提供该号码由教育局工作人员查询。

  (1)说教材(10分)。评价标准:说明本课教学内容的结构特点、地位和作用,明确教材编写特点,理解编者意图;说明教材的重点、难点、培养目标及通过教学所要达成的目标。

  (2)说目标(10分)。评价标准:教学目标要准确、具体、全面,符合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实际,能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

  (3)说过程(包括说教材、教法)(60分)。评价标准:整体设计科学、合理,有理论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新课程理念,有特色,有创意;教学的基本环节清楚明白,有每部分设计的目的、依据;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能抓住关键,突破难点;体现学生的主体性,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能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体现教师的主导性,能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积极引导学生学习知识、发展思维、掌握学习方法、形成学习能力;教法要灵活多样、实际有效,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探究性、合作性学习;注重学生学习习惯、思维习惯的培养和学习能力的提高;能结合教材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合理安排学习实践活动。

  (4)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10分)。评价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声音洪亮,使用普通话,表达准确;语言规范、简练、流畅、逻辑性强;仪态自然大方得体,感染力强;有一定的应变能力,有独到的见解,思路清晰,观点鲜明,富有创造性。

  (1)本次面试考生须6:30前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笔试用的准考证,准考证丢失不能携带的要重点检查本人身份)到考点,6:30在候考室准时签到,到达候考教室后要保持肃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规定时间进行。

  (2)6:45考生通过抽签决定在本学段学科的面试顺序号。每个学段同一学科说课题目由本学段本学科第一个说课人抽签决定,6:50由本学段学科顺序号第1的考生代表本学段学科抽题签号。7:00之前各面试组第一学科第1人进入准备室开始备课,后续人员按顺序每隔10分钟进入准备室1人备课,每个人准备时间为30分钟。准备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3)进入面试考场不允许对考生个人信息有任何介绍,违者后果自负。直接开始说课,说课内容必须是本学段学科第1名考生抽取的题目,不允许出现不同的说课内容,违者后果自负。说课结束后擦净黑板,等待评委持分,报分员公布最终成绩后离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考试细节。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1、笔面试总成绩于8月10日6:00前在兴隆县教育局门口和兴隆18特岗招聘通知QQ群1(群号:545792296)公示,同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4、根据笔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后,由拟聘人员按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签订聘用协议。选岗规则:分学段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岗位。具体选岗时间以及岗位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