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均衡师资配置,解决县城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师中拟选拔111人,补充县城学校所缺教师,保证正常教学需求。具体方案如下:承德华图0314-5906585 教师交流群50016239 课程推荐

  本次拟选拔小学教师61人,初中教师17人,高中教师 33人。具体选拔岗位学科人数见《隆化县2018年县城学校选拔教师岗位学科表》(附件1)。

  1、我县农村小学在编教师(含2015年特岗教师),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教满3年以上(2015年9月以前);

  3、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必须专业对口,且有一定专业特长;报考信息技术学科条件另见选拔条件(四);报考其他学科的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也可以)或近3个学年度中有一个学年度所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1、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在编教师(含2015年特岗教师),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教满3年以上(2015年9月以前);

  3、报考体育、美术学科必须专业对口,且有一定专业特长;报考信息技术学科条件另见选拔条件(四);报考其他学科的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也可以)或近3个学年度中有一个学年度所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1、我县中小学校在编教师(含2015年特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教满3年以上(2015年9月以前);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全日制学历为专科以上、曾有三年以上初中任教经历(或一年以上高中任教经历)的;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至少有三个学年度初中任教学科(或有一个学年度高中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其他基础学科的,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至少有一个学年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的,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报考职教中心计算机学科条件另见选拔条件(四)。

  4、县城学校教师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高中岗位。

  1、我县中小学校在编教师(含2015年特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教满3年以上(2015年9月以前);

  2、报考职教中心计算机学科的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报考初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全日制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县城学校教师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职教中心计算机岗位。

  1、最近三个学年度内未在一线任教时间累计超过120个工作日的不得报名(法定产假的除外)。

  6、从相对偏远学校新调入韩麻营中心小学、十八里汰中心小学、闹海营中心小学、蓝旗中心小学、水泉中心小学、汤头沟中心小学、汤头沟中学、韩麻营中学、蓝旗中学不满2个学年(实际到校任教时间在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教师不得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志于从事县城学校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工作岗位。

  为保证选拔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教师进城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进城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选拔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采取考试和任教学校加分的方式进行,任教学校加分分值依据所在学校的偏远程度和在校任教年限确定。

  凡下列偏远学校的教师,对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且现仍在岗的加基础分值,连续任教4-5年且现仍在岗的在基础分值上加0.5分,连续任教6-9年且现仍在岗的在基础分值上加1分,连续任教10年及以上的且现仍在岗的在基础分值上加2分。

  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于8月4日至8月5日集中两天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的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三个学年度内(2021年前)不得参加县城学校教师选拔。学校校长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是第一责任人,对出具虚明的校长及相关人员追查问责。举报:7080193

  (1)录用后在县城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申请向系统外或县外流动。

  因自身实际情况不能承诺者,不得报名。在县城学校任教后不能履行承诺的,应回原学校工作。

  考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任教学校加分分值由教师进城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严格审核,按规定确定加分分值。考试成绩和任教学校加分分值之和为总分值。

  按照岗位需求,根据总分值由高到低排序,总分值出现并列时先以原始学历高者、再以工龄长者依次优先,再出现并列时由教育局教师进城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实际胜任工作为选拔原则,不受报名岗位数和比例限制,宁缺勿滥,初步确定拟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拔人员确定为进城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经所在县城学校考核不能履行承诺的、不能胜任工作或存在明显不足的、不服从组织调配的,随时调回原学校工作。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需在选拔录用后两年内取得,两年内仍未取得的,调回原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