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乡镇工作需要,根据县政府2018年7月31日常务会研究通过的《兴隆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乡镇编外工作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材料撰写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年龄18-35周岁(以2018年8月6日为节点);退役军人(一、二级士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一、二级士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子女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兴隆县2018年乡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白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笔试内容:(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试题型分单项选择题、判断题、材料作文题。(2)知识能力考察范围。涉及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公共管理相关知识、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相关综合应用能力考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果通过兴隆县政府网和对外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适应工作能力、言语表达与仪表举止、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与报考职位匹配性等五方面内容。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据实自理。

  对公示期满无疑义的,各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含1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实绩考核,考核合格、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