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2018年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邯郸华图0310-5301930  教师交流群421895787   课程推荐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报任何学科。

  (2)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报任何学科。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委、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应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现场报名时间5天,且不少于2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磁县职教中心。报名结束后,请关注磁县公众信息网站发布的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9)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报名人员须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磁县公众信息网站下载,提前填写。

  6、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磁县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布。

  本环节由人社局负责,笔试前制定笔试工作方案。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委、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时间60分钟),专业知识占50分(时间6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中的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的相关知识。

  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2、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关注磁县公众信息网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40分,低于4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请关注磁县公众信息网站,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磁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本环节由县人社局负责,面试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委、教育局统一组织。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异地评委,评委主要由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高校教师、高中学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任课教师等组成。每组评委7人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由评委现场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打分,并对7位评委的打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得分。

  面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并签订保密协议。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7:30到相应候试室报到,抽取面试顺序号, 7:50将面试讲课题目脚本交给备课室工作人员,8:00考生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每8分钟进一名考生),领取讲课题目、领取教材,开始备课;9:00开始面试。同一岗位考生讲课内容相同,每名考生备课时间60分钟。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面试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3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岗位设置考场,各考场均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体检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学历高的考生。如学历也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磁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档案、、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磁县公众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学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成立磁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通过考试公开招聘教师,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对违犯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