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岗位人员需持相关专业证书),近期同版小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在报名地点领取,打印无效);

  (3)不符合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和有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不计入成绩,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对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笔试成绩较高者;(2)中共党员;(3)有本岗位专业工作经历者;(4)学历较高者。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被聘用人员和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月工资为1480元并给予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