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退役士兵放宽到32周岁(18-30周岁是指:1988年7月16日-2000年7月15日出生,32周岁是指:1986年7月16日之后出生);
6.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8.同等条件下,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计算机应用、网络维护专业技术特长和曹妃甸区户籍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3.、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南堡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nanpu.gov.cn)公示;
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对初选人员政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结果作为本次招聘的重要依据。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政审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政审合格人员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名单在南堡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www.nanpu.gov.cn)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被聘用后,与唐山人才市场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缴纳“五险”(“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个人缴存的“五险”部分)。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拨付,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和“五险”的办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政审、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