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及省市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特岗教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本人高中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高中毕业证;毕业证信息没有标明是师范专业的,需提供毕业报到证,或者提供由毕业学校招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

  部门盖章的在校学习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单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3)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的应聘者必须提供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聘者必须向设岗县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4)符合我省特岗计划招聘优惠政策,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每名考生自备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申报学科及联系电话,装本人复印件用。

  三、凡有关我县特岗教师招聘的通知均通过本邮箱予以发布,务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