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时间与地点。2018年6月22日——26日(不含23、24日周六、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沧州市运河区政府人社局(219)报名。   

2.程序。报名者须出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4.凡报名通过的人员务必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点到11:30,持本人身份证、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czyh.gov.cn/)公示3天。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可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间经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合同连续签订不超过9年。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及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