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河北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具体工作做出以下安排,请与省《通知》要求一并组织实施:保定华图0312-5858129 教师交流群485536404 课程推荐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申请人注册申请、网上申报的时间。6月8日---19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体检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1日,6月12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在以上两个时间段内到户籍、居住证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见附表1),周六、日不体检,体检表自行双面打印。
4、各县上报材料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3日。各现场确认点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照片名册、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上报时间表见附件二)。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时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 。认定结束后一份由认定机构留存,一份发放给申请人存放至个人档案中
3.(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关系在保定地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毕业证明<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将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补交到相应的认定机构);
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提供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8.《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要有指定医院签署的体检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当次有效);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公章,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等可加盖学校学生部门公章;
10.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我市全日制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5、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做好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指定体检医院等有关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有关文件和资料上传于保定教育局网站。
6、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要做好组织及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工作,严格做好申请材料的核查、初审等工作,按要求集中报送档案材料。档案整理及上报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逾期不报本次认定不再接收。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组织本县(市、区)认定初审工作,切实加强相关政策的解释与宣传,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