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专业测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的步骤进行。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报名需持(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3)已就业的正式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应聘的意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5)另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两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测评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