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六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1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本科专业103个。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1人。近年来,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数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承担了一批国家“973”、“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其中博士青年学者、优秀博士毕业生和精英三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精英二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精英一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请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上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附件3)。并请在教师招聘系统中上传个人的详细应聘简历。

  学校、相关学院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1.各学院成立招聘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基本要求及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个人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考察小组及人事、教务等部门根据其科研成果、试讲和答辩情况,对面试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3.在上述考察的基础上,由考察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达到2/3同意票数者,确定为拟接收人选;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