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省直单位职位、1个市辖县(市、区)职位。石家庄市作为市直单位定岗定专业招录试点,报考时可同时增报1个石家庄市直单位职位。网上报名时,省直职位和各市职位报名入口不同,需分别填写报名表。

  报考某一职位(以代码为准)人数与该职位招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该职位代码对应的备选岗位直至取消。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需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相关信息确定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19: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1月20日9:00至1月21日20: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