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协勤人员,派遣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张家口支队工作。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6. 年龄条件:20至28周岁(1989年10月27日至1997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0周岁。

  7.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有报到证。(网址:www.chsi.com.cn );退伍军人(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等家族遗传病史,有吸毒史或对特种药物有依赖性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

  (一)管理。录用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用人单位负责交通信息审核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一经录用,由河北兴冀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予以正式聘用,实行派遣用工;用工单位负责管理考核,对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待遇。一经录用,月工资按1800元/月计发(试用期三个月),并缴纳六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提供食宿,统一提供服装。用工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考试时间(笔试:2017年10月31日9:00;面试: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要求为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与拟选拔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将其名单和考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北人才网(http://www.hbrc.com.cn/ )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北人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河北人才网,并保持通讯畅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自行到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提供体检报告即可。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由人事科负责,资格复审由警务训练室负责。考察和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河北人才网站( http://www.hbrc.com.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