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10名。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参加邪教组织及其活动。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家族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含)。身高:1.70米以上。

  1、报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考生还须持退伍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持学生证、学校证明(注明生源地及毕业时间)材料。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执行枣强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视情况发放每月执勤津贴60元。

  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