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6月10日,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 市市区面试。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 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录计划。

  六、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七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八、应考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熟悉面试地址及交通路线;谨防面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乘车困难、天气等情况影响面试。

  九、《面试通知单》打印后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与报名时不一致或照片打印不出来的,请在规定的打印期间内联系 局录考处,电话:0311-83806307、8380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