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尚未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鉴于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消,相关的新的政策尚未出台,经请示上级管理部门,沈阳市暂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业务。

  请会计人员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证业务办理指南(网址:www.sysczj.gov.cn-财会之窗-办事大厅)的相关要求,携带证件前往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会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的补证业务直接涉及个人利益,需核实会计人员证书丢失的真实性,请会计人员务必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以上,请会计人员知悉,财政会计中心将竭诚为全市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服务,谢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