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苏财会〔2016〕60号文件规定,各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合格分数均为60分,各科目同时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2016年12月31日起,徐州地区的考生成绩可登录“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网站查询。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徐院校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有工作单位的,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在地的区财政局办理点办理;

  2、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区财政局办理点办理;

  3、在徐各院校学生到各区财政局办理点就近申领。(市财政局,建国西路80号便民中心财政局窗口不再受理在徐各院校学生证书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