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2002年9月3日)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持规定资料到指定地点审核: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免二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书或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各地在组织报名审核过程中,要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和现行规则,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不得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老考生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新考生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

  报考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异地考生”是指2017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时需按新生进行资格审核。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二)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六)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七)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