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招生相关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学校盖章)。往届考生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须加盖现单位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自述中填写的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要求双面打印)

5.“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个人简历及自述”、://edu.nieer.cas.cn/xzzx/下载中心),简历及自述表要求双面打印,可电脑打印或手写填写,签字处须本人签字。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主要以考生报考专业方向成立多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研究方向的专家组成,设组长和记录秘书各1名,负责本组专业复试有关事宜。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道德品质、考生本科学习及对报考专业方向的了解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外语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及翻译能力。

所有参加我单位复试考生均须进行体检,在体检中发现有舞弊或由他人替检的情况,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未被我单位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考生确定调剂单位后,请将接收单位开具的《调剂接收函》(加盖招生部门公章)邮寄至西北研究院研究生部,或将扫描件发至yjsh@lzb.ac.cn。考生本人须在《调剂接收函》上注明:“本人自愿调剂至××大学(或××研究所),同意将初试试卷寄出”并签署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单位网页进行公示。

3.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诉,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限内,过期不予受理。受理部门为西北研究院纪委,电话:0931-4967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