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基本线在全国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确定。

,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

(4)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材料。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1,下载)。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