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上表为我校基本复试分数要求,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不得低于120%。报考该类学院的考生须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学院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由各院近日公布,请密切留意。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0日前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补修六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结业生可免除)、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原件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备查。

4、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含MBA提前面试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到校医院体检,具体体检时间见各学院复试安排。体检收费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于未被我校录取调剂到其他单位的考生,我校不再寄送试卷等材料,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